技術標準
(1) 執行標準編號
企業標準。
(2) 技術參數
催化活性(污染物去除率)根據工程設計實際情況確定,粒度2-5mm,碘值800-1000mg/g,堆密度0.30-0.45g/cm3,比表面700-1000m2/g,強度≥95%,灰分≤6%,水分≤10%。
適用范圍
(1) 可用于被環境激素、農藥殘留、醫藥分子(多為可富集于生物體的難降解有機物質,有些還屬于“三致”污染物)等有機污染物微量污染的地表水修復,保證地表水水質安全,防止微量有機污染物對人體造成危害。
(2) 介質工況:5-100℃、pH6~9,P≤2.0×105Pa。